本报讯 (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见习记者 周霞)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立法调研中反映较为集中的老年生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纾困解难,力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构建养老友好型社会,各地各部门都有什么样的举措?记者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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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福建省老年学会会长甘满堂认为《福建省养老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纾困解难,比较全面,效果值得期待。他认为,除了立法,还应该从思想文化层面入手,在全社会形成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城市中的许多老人,收入还可以、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很需要孩子精神慰藉。”甘满堂说,子女们应对老人注入更多的精神关怀。此外,他认为上老年大学是解决老年人精神空虚的一种手段。“以福州为例,当前的老年大学几乎爆满,入学名额供不应求。”他建议,未来希望更多的老年大学可以办起来,如街道等也可以办起老年大学,规模大小皆可,以此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福建日报:https://fjrb.fjdaily.com/pc/con/202211/04/content_226614.html
东南网:http://fjnews.fjsen.com/2022-11/04/content_311705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