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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讯/12月27日上午,“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六次例会开幕式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罗东川,福建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何晓清,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长江学者肖永平,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王瀚,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特聘教授石静霞,福州大学党委书记张天明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此次研讨会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法法理”为研讨主题,对于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探讨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构建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来自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与单位的学者、科研人员以及实务专家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致开幕辞,他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不管是对于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他强调,福建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有着独特优势、独特渊源、独特财富,福建法学法律界要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学深一层、走在前列,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强国际法学问题研究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建言献策,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理论支持与人才支撑。

张文显主任在致辞中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承办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回顾了“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发展历程,高度肯定其对法学发展的积极作用。他指出在东升西降时代背景下,法理理论在实现重构国际秩序、变革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三大历史任务上的关键作用,并结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思想,明确了国际法为涉外法治主导部分的地位,肯定了法理学在国际法领域的指导作用,并预期了本次会议的四个理论成果。

校党委书记张天明向莅临会议的领导与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从“法是一种精神”“法是一种保障”“法是一门科学”三方面谈了体会与认识。他指出,此次研讨会通过深入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命题的法理意蕴和国际法内涵,探讨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的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发展,促进中国成为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建设者与贡献者,也将对福州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次会议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研究课题组与“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等单位联合主办,福州大学法学院承办。


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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