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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讯/417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和揭牌仪式在省高院11楼圆顶会议室隆重举行。省高院马新岚院长,福大党委陈永正书记、陈少平副书记,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各单位领导以及相关高校法学院负责人、教师代表出席活动。

陈永正书记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对省高院与三所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表示热烈祝贺,感谢省高院长期以来对福大事业发展的支持。陈书记简要介绍了福州大学和法学院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认为共建活动有利于促进各方的互动交流、优势互补,加强各方的深度合作和共赢发展。他说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对教育部及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有助于进一步形成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新机制,推动我省法学高等教育、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他表示,学校将全力支持“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

签约和揭牌仪式后,三校参会人员还参观了省高院诉讼大厅、科技法庭和法苑广场。(法学院 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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