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 福州大学近日编制出台了《福州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需要获得该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该指南的指示获取信息。
据悉,这是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而特别编制的。学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申请受理机构为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包括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和特别程序等,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校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延长答复告知书》。(包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