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于今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
过去生态治理“各管一段”,治水、护林、治污分头推进、相对零散;如今一部法典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全域生态治理。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法典的多项制度设计,都源自福建的生态先行实践。
不少网友疑惑:原本已有多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何还要全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典?以往各单行法各司其职,容易形成监管壁垒,无法适配生态系统保护需求。这部法典绝非简单的法条叠加,而是对全国30余部生态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合、升级重构。创新采用“适度法典化”的编纂模式:整合废止老旧污染防治单行法、保留优化资源类法律核心内容,同时针对“双碳”发展、气候变化等新兴生态领域,作出前瞻性规定,为后续生态法治建设预留充足空间。

陈宇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福州大学研究团队成员:“生态环境法典最大变化,就是立法逻辑从分要素单独管控,转向生态系统整体治理。以前是各管一段,现在是一体统筹,这是极具智慧的中国式立法创新。”
作为全球独一无二的生态环境综合法典,它的正式施行,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具有里程碑意义。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核心理念法定化,确立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的指导思想。同时将河湖林长制、跨区域共治等成熟实践入法,细化民生环保规范,全方位提升群众生态获得感,彰显中国生态治理大国担当。

陈宇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福州大学研究团队成员:“这部法典不止守护中国的绿水青山,也向世界交出一份生态治理的中国答卷,展现大国法治担当。”
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全国唯一同时承担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双重使命的省份,福建大批实践检验的生态创新做法,被法典吸纳凝练、固化为普遍适用的法律制度,实现从地方试点经验到国家法律制度的成果转化。

陈宇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福州大学研究团队成员:“福建很多先行先试,从地方试点走向国家立法。可以说,法典不少条文,都带着福建山海的实践印记。”
法典充分吸纳福建生态创新成果,也反向赋能八闽生态文明建设,为福建高质量推进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装上强劲法治加速器。

陈宇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福州大学研究团队成员:“对福建而言,法典既是对过往探索的肯定,更是未来先行示范的制度底气,将推动生态美、百姓富进一步深度融合。”
从分散治污到系统护绿,从八闽基层探索到全国法治落地,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底色、赋能绿色发展。未来,福建将持续发挥生态先行优势,以法为盾、以绿为韵,持续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答卷。
来源:海博TV、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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