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界关于“方法论”的讨论中,常常会提到一般性思维与研究性思维的差别。在这里,有这样一个基本的问题,即我们为何“相信”?如何说服他人“相信”?何为正确的认识?近代科学理性的重要原则是什么?
近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静教授应邀为福州大学旗山群学讲坛(第15讲)作“理性思维进展和争论”讲座,并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以上问题。
张静教授在演讲开始就表明了讲座的主题,即主要是关于“方法论”的讨论,探讨一般性思维与研究性思维的差别。她指出:“有一个现象特别明显,从事研究性工作与非研究性工作的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别很大,从事研究性工作要经过长期的研究性思维训练来研究问题,尤其是在研究生阶段区别于中学教育:学生开始学习建立论证性的思维方式,这是进入研究阶段的必备能力,因为研究是以理性为基础的。而理性思维方式的建立,一直面临着巨大的争议。”
张静教授首先提出一个基本的问题,即我们为何“相信”,用什么说服他人“相信”,从而引出“理性思维”这一关键词。
理性思维是一种有明确的思维方向,有充分的思维依据,能对事物或问题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的一种思维。说得简单些,理性思维就是一种建立在证据和逻辑推理基础上的思维方式,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力活动。
张静教授以“基因皇后”陈晓宁的案例进行讨论。据报道,“基因皇后”、“世界生物科学顶尖级人物”陈晓宁,是美国洛杉矶一所私营医院的技术人员,挂名加州大学附属副教授,回国时却“精简”成了“加州大学副教授”,被指有夸大资历、伪造学术背景之嫌。她指出,在这一事件中,宣传媒体与学者公开信持不同的观点,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得出观点的证明方式不同:“一种是不提供理由,只做论断,给听者结论,而非给他们事实信息,使之得出自己的结论;而另一种则是展示证据,使听者能够以其为基础得出自己的结论。”她说,这种差别的本质,在于理由、事实和根据,在结论产出中是否具有重要地位。从这个事件中能够看出媒体和学者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即“宣讲和证明的区别”。她强调:产出结论的方法要根据事实,反驳他人应该从论据层面而并非结论,也就是说,掌握了理性思维的人指向事实的关键,并将论据推翻而不是针对个人和结论。通过分析这一案例,她告诫我们“反驳要反驳根据”,要关注得出结论的根据,而不是结论本身。
张静教授认为,研究性工作有着确定的目的——“阐述与产出知识”,这意味着研究问题要运用学术界共同认可的知识体系架构,以及知识共同体产生的方法与逻辑,探索存量知识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即在知识共同体的架构上创新。这与仅得出结论和阐述观点是截然不同的。产出知识的道路是曲折的,但是用证明的方式得出的结论逐渐被人们所认同。她以一本书及一部电影为线索,回顾了“探索知识”相关的进展和争论。
全文见福建日报: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7-03/21/content_101098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