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跟往年相比,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今年增加了工科类、理学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比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等等;还增加了三个招生专业,分别是舞蹈学、物联网工程和酒店管理。 28日晚,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招生办主任徐荣聪做客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介绍该校的招生政策。
福建省计划招生1730人
据徐荣聪介绍,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今年在福建的招生计划变化不大,理科增加了18人,文科增加了12人。 2013年全国招生总计划为2030人,福建省招生计划为1730人,其中理工类1038人,文史类692人。
近三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在福建的录取分数分别为:2010年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62,理工类430; 2011年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86,理工类460; 2012年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88,理工类454。 (具体的各专业分数线可以查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招生网)
录取后可转专业
招生办主任徐荣聪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首先,要充分了解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与往年录取专业的冷热情况;其次,要选择报考适合自己学业特长、兴趣与爱好的专业;第三,填报专业志愿之间应该要有适当的梯度;第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家庭自身经济情况,认真参考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慎重填报。
如果考生在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徐荣聪表示考生是可以转专业的。据了解,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各系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均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 15% 以内。其他具体规定考生可以入学后咨询相关负责老师。
学校专业各具特色
徐荣聪表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5个专业各具特色,相对来说,特色专业有以下几个:
①法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有四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该专业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性课程,将案件剖析、法庭设计与毕业论文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毕业生中司法考试通过率超过50%,公务员录取率达到30%以上。
②市场营销专业,为省级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和省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该专业构建了 “专通识教育结合、双课堂体系联动”的人才培养模式,第一课堂体系强化应用型教学环节和拓展通识教育课程,第二课堂体系打造“商务嘉年华”体验学习平台与社会实践平台。该专业的社会实践成果连续两年获得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
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省级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该专业建设拉练式实践平台与应用型毕业设计体系,将专业实践与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毕业设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专业动手能力,学生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和福建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二、三等奖。
④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适应文化强国的发展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对文化产业管理人才迅速增加的需求,2011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开设了有特色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该专业建设有摄影摄像实验室和虚拟演播实验室,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高素质、高水平,并具有多学科背景的专家团队。
2013年录取规则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比例执行。
(1)院内第一轮投档:学院根据生源预测情况,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2)院内第二轮投档:对第一轮投档未满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院内第三轮投档:学院将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
(4)对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一视同仁,按专业志愿清、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将充分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5)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则根据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实施降分政策或补报志愿,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6)对有学科特殊要求的专业,学院在录取时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其最低成绩由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在向各专业投档前决定。
(7)艺术类录取办法: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在各省招办投档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所在省高招办有规定艺术专业统一投档和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规定的原则执行)。
学校奖学金以及学校贷、助政策
学生享有的奖学金有:(1)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对象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当年录取、成绩优异的新生。凡高考总成绩为所在市(县)状元,填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志愿且被录取者,免四年学费、住宿费,并奖励人民币30万元。(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3)学院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包括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体育单项奖、文艺单项奖和学术科技单项奖。(4)学院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每年出资100万元支持和鼓励毕业生的创业活动,每个创业项目最多可申请10万元。
学院贷、助政策:(1)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6000元,学院为其支付在校期间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贫困每人每年2500元和特困每人每年4000元;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1)音乐学、美术学和舞蹈学等3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
(2)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日语、文化产业管理等11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6000元;
(3)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广告学和应用心理学等9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
(4)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四人间每人每学年1300元,六人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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