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大学与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科技合作服务、人才储备培养、共建大学科技园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这一校地合作模式,如今已在全省9设区市全面铺开并开始向县级市延伸,成为福州大学技术转移体系的一部分。作为我省高校唯一一所 “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福州大学的科技成果正越来越密切地融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成为助力海西建设的生力军。
福州大学校长付贤智说:“搞科研不像工程队盖房子,结完账就走人。一定要把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才能更好地造福百姓。”为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从事科技服务社会的积极性,福大规定,已取得副教授及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不以发表论文作为硬性条件,只要在最近三年时间里,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到校的横向科技经费达50万元(含)以上,并在成果转化的头三年里,使用成果的单位取得实际经济效益累计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即可成为校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将横向开发作为“副业”的问题。
学校还鼓励各学科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合作,支持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节假日或工作日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包括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到其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论文课题,鼓励并倡导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或委托项目。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发的FD型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随着东南汽车奔跑在海西的每一条大路上;国家环境光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多功能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在漳州万利达实现产业化,产品出口多个国家,累计产值已超过4.5亿元;国家示范工程项目“醋酸甲酯精馏水解技术”已在厦门翔鹭石化应用并与台湾CIC公司签订了全球合作协议书,成为福州大学首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在国际上转让与推广应用。
近几年,学校还根据各地市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的需求,选派了近30位科技人才,以专家服务团的形式,赴八闽大地进行挂职锻炼和科技服务。
教师走出去,企业也要请进来。为尽量缩短技术需求与供给的距离,福州大学深化“企业福大行”活动,提高企业对福大科技研发能力的信任度。
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福州大学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982项,合同金额2.37亿元,比“十五”增长了490%;从企事业单位获得的横向经费已持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长率达27%。
据介绍,明年福州大学将再增技术转移工作新阵地——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目前,该园正抓紧建设,其定位是为国家提出的七大新兴产业和我省明确的电子、机械、石化等三大主导产业为主的临海战略性产业服务,进一步促进福州大学乃至福州地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为闽台科技合作交流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打造新的平台。(记者 郑璜 通讯员 许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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