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明确提出要"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作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建设,全省各族人民凝聚力、向心力持续增强,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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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连队、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涌现出罗源县、福州大学刘敏榕工作室、福建省宇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省2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区,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2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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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见于中国民族报:http://www.mzb.com.cn/zgmzb/html/2021-12/28/content_20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