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针对一起女学生遭多名未成年人性侵案中的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宣告送达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是“督促监护令”首次走进公众视野。
“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在发出“督促监护令”时说,“我们在处理该起案件时发现,涉案7名未成年人均存在沉迷网络、抽烟喝酒、看淫秽录像、夜不归宿甚至猥亵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等违法行为。而这些孩子的父母或离异或长期在外打工,对孩子的教育普遍存在长期放任自流或无力管教等情况。”
鉴于此案,福州市检察院从2019年10月起,开始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洪波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建议将“督促监护令”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内容。而福州检察也在进一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以期推动“督促监护令”机制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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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正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协作,共同研究完善“督促监护令”机制,推动教育、公安、法院、社区、义工等多渠道力量介入,形成帮助问题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建立完善“督促监护令”联席会议、监护考察、宣告送达、“三访”落实、结果运用评估等配套制度,推动“督促监护令”法律化立法进程,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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