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关于表彰导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9-24   点击数:

福州大学关于表彰导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福大委宣[2015]10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评选大学生导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福大委宣〔20155号)文件精神,经单位/个人申报、经评审,现决定授予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等15个单位为导师工作先进集体,陈硕等15位同志为导师工作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先进集体: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化学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学院

紫金矿业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系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二、先进个人:

陈硕、金保明、魏明灯、李广培、苏世彬、

何萧玲、黄辉、陈祯、邱凌峰、候琳熙、

洪歆慧、李连富、许世梅、张志忠、张茜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57 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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