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福州大学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讨论稿)。
该方案明确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即围绕区域特色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目标,以改革的创新精神和科学发展的战略视野,精心编制一个既凝聚人心又切实可行,既有科学性、前瞻性又有可比较性、可操作性的科学发展规划。
为了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该工作方案确定了编制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学校将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领、指挥编制工作。同时,下设编制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对具体编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拟定编制工作方案,起草《规划纲要》总文本,组织总文本修改、完善并完成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并组织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各专项规划的具体制定工作,具体分为学科建设专项、人才培养专项、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专项、队伍建设专项、对外合作交流与国际化发展专项、学校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专项、校区功能与校园建设规划专项、党建、思想政治与大学文化建设专项、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专项等九个专项小组。此外,还设立校内外专家组,适时就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纲要》总报告文本和《专项规划》分报告文本的起早进行咨询、论证和征求修改建议。
编制工作时间进度上分为四个阶段:1、专项规划编制阶段 (2009年11月中下旬)。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前一阶段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专题调研基础上,分头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的研究并完成编制。
2、《规划纲要》总文本形成阶段(2009年12月上旬)。在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总文本征求意见稿。
3、《规划纲要》总文本征询、论证阶段(2009年12月中旬)。分别向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校院党政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及发布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员工就《规划纲要》总文本征求意见稿征询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修改稿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4、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议(2009年12月25日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编制的《福州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与全省其它高校编制的规划一同接受教育厅评议。评议后,经我校2010年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学校要求各单位11月30日前提交“专项规划报告(草案)”,规划方案内容要求包括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同时必须明确改革的方向,提出并论证发展目标,并按照2012年和2020年的时间提出阶段性目标。还应提出创新任务(如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学生工作改革等),制定分段实施步骤、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就各单位自身发展和学校整体发展,找出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矛盾,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