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决定设立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其中福州市的联系点为:鼓楼区人民政府、洪山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国有企业方面的联系点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高等院校方面的联系点为福州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立法学研究中心。
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包括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施行中的问题,参与省政府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等。何佳媛
福州晚报:http://mag.fznews.com.cn/shtml/fzwb/20151021/346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