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集聚科技创新要素的主阵地。在我省,民营经济贡献了约70%的经济总量、7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80%以上的就业岗位、90%以上的经营主体数量。
如何全力支持民营企业“敢为人先、爱拼会赢”,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19日,各路专家学者与企业家代表齐聚第四届东南法治论坛,共同探讨法治如何为民营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数字法治
数据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要大力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亟待数字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福建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二级调研员黄丽云介绍,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今年4月,“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正式上线,全省4044个执法主体、9.7万名执法人员入驻使用,其协同程度全国最高,数据汇聚全国最全,规范水平全国领先,便民利企程度全国领跑。
黄丽云表示,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应当强化整体性政府理念运用,优化数字化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全过程数字行政行为,完善多元化参与制度机制,以期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乘法效应,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数据交易成为激发数据活力、释放数据价值的主要方式。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单位发布的《2023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2年,中国数据交易行业市场规模由617.6亿元增长至876.8亿元,年增长率约为42.0%。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贾丽萍注意到,我国尚未出台有关数据交易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仅参照《民法典〈合同编〉》买卖合同,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等有名合同进行规制,但因数据自身特性及数据交易的多样化,现行规定难以规制纷繁复杂的数据交易行为。
为此,贾丽萍建言,针对数据的非排他性特征,需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让与合同,明确数据来源者的所有权和数据处理者的用益权,并根据数据类型差异约定不同的数据权益让与;为完善数据交易合同法规制,还需构建“服务与数据供应相互交融”交易模式的有名合同,以数据作为交易对价,明确数据使用规则和调用频次,实现数据同步共享和数据服务的融合,保障合同全面履行。
(节选)
福建日报:https://fjrb.fjdaily.com/pc/con/202411/20/content_412062.html
东南网:http://fjnews.fjsen.com/2024-11/20/content_31783315.htm
福建省人民政府:https://www.fujian.gov.cn/zwgk/ztzl/sxzygwzxsgzx/sdjj/szjj/202411/t20241120_6568921.htm
厦门网:https://news.xmnn.cn/fjxw/202411/t20241120_280742.html
新浪网: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1-20/doc-incwschy2380243.shtml